(原标题: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旨在规范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前需披露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文件。存续期内须定期披露年报、半年报及季报,并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披露。公司设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重大事项包括生产经营重大变化、董监高变动、对外担保、债务违约等。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未公开信息须保密。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