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盛集团章程)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2,638,049元,股份总数为342,638,04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