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条件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相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如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他人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须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并归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知情人须保密,控制知悉范围。相关信息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董秘办为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违规行为将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