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则,公司明确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对于国家秘密,依法予以豁免披露;对于商业秘密,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在条件变化时及时披露。公司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登记内容涵盖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等。此外,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提交报告期内相关登记材料至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