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十一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配售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2025-044号)。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