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支持。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作工作记录,并接受考核。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