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16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等情形,亦无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16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1,963,555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