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人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人事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提供必要支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履职保障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