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人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包括审核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评估内控有效性、监督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等职责,并可对董事、高管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需每年披露履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