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人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可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可通过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五日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