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人力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组织行为,提高议事效率,保护股东权益。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