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相关事项如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等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成员应勤勉履职,公司提供必要支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