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共五章五十七条,旨在规范股东会议事程序,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须合法合规,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