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共八章五十四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