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水平。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审查相关策略与目标,评估风险与机遇,监督碳排放、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推动ESG政策落地,审阅年度ESG报告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送董事会。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