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有《股票上市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保密工作等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若其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董事会秘书离任需进行审查并移交资料。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