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方面的沟通。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严禁在交流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或预测股价。公司需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