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本次交易中,千金药业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株洲国投及列邦康泰持有的千金湘江药业合计28.92%股权,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株洲国投及黄阳等20名自然人持有的千金协力药业67.06%股权,并以现金方式购买钟林波持有的千金协力药业0.94%股权,合计购买千金协力药业68%股权。交易完成后,千金药业将持有千金湘江药业79.92%股权,千金协力药业将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截至意见书出具日,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续事项包括发行股份、支付现金、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