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小明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小明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无利害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未担任超过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且在本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所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