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根武)
本人王根武,由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不良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如有不符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