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何艳))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何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