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冠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0人,代表表决权股份78,225,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60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闫洪嘉、闫勇、李珊珊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文芳、张国利、虞义华为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