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吴雷鸣、胡振超、薛海静于2025年9月16日签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