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须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进行评估。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条件与支持,保障知情权与沟通渠道。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最新修订于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