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公司应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