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专户数量不超过项目个数。资金使用应坚持计划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原则,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质押等用途。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优先用于补足项目资金缺口。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公告变更原因及新项目情况。公司应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