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创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送达。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明确表决意向。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方式进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交易等情形的表决。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保密义务适用于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