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142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具备条件时每年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解散,并依法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