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共86人,代表股份130,113,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11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9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并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