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20059号))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均超85%。评价涵盖组织结构、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区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公司将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体系,适应发展需要。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