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共七章六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于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满足程序要求,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发出通知。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事项需特别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