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分级审批程序,变更用途、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应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鉴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