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音飞储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8月30日公告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如期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4名,持股52.56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名,持股0.3291%;合计126名股东参会,持股52.8934%。会议由董事长刘子力主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等11项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