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