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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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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徐晖先生、温松英女士、汪衡慧先生、梅学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发现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该四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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