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版))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独立董事5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送达。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施行,为公司章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