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就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按规定公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08,516,426股,占总股本52.3191%;网络投票股东611人,代表股份10,697,127股,占总股本1.369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姚小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工程公司对江苏鲲鹏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