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聚合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就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42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26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山东聚合顺增资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山东聚合顺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986%。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