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344.2363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子元件、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三人,含职工代表一名。公司利润分配重视股东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会议规则、财务制度及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