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黄德明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冲突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谴责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性,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及时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