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52,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781%。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均获过半数通过。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