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骅))
李骅声明被提名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丰富会计经验,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