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变相改变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为关联方提供便利。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机构及保荐人应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和核查报告。办法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障投资者权益。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