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6,244,222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范围涵盖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ESG管理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高管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