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按披露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为关联方提供便利。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须持续监督。节余资金、闲置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