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于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提案提交、通知时间等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