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就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94名,代表股份562,090,7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62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8项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其中,议案1-3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8获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