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广发11”、“21广发12”2025年度付息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支付“21广发11”和“21广发12”自2024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期间的利息。“21广发11”发行规模20亿元,票面利率3.50%,每手派息35.00元(含税);“21广发12”发行规模20亿元,票面利率3.90%,每手派息39.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付息日为2025年9月16日。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均为AAA。个人投资者利息所得税按20%税率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付息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相关付息事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