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筹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筹资管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筹资包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分别由证券部和财务部组织实施。筹资应坚持以需定量、科学安排、降低成本和风险原则。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配股等,由证券部负责方案起草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实施。债务筹资方案由财务部拟订,重大筹资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筹资合同须合法合规,资金用途不得擅自变更。公司应定期对账,确保本息偿付符合约定。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授权批准和档案管理要求。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