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董事选举行为。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分别计算投票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分为赞成、反对、弃权,实际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则无效,等于或少于视为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候选人获赞成票数超过反对与弃权票数之和即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但超过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补选;否则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达标则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本细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通过生效。










